针对刑事案件犯罪量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节确定从宽幅度。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其作用相对较小或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参与实施少量或部分犯罪实行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作用相对较大的,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参与实施全部犯罪实行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其次,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从犯的,可依其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等次,但每等次相差幅度不超过10%;另外,对于胁从犯,可以根据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实行犯罪中的作用等情节,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上;作用较小,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同一犯罪行为可能出于完全不同的犯罪动机;同一犯罪动机也可能引起截然不同的犯罪行为,比如同样是杀人,有的可能是泄愤报复,有的则可能是见财起心;同样是泄愤报复,有的可能会采取杀人、伤害等犯罪行为,有的可能会实施侮辱、诽谤等犯罪行为。犯罪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但是犯罪动机从较大程度上反映着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大小,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量刑情节。如同为盗窃罪,因为家庭贫困盗窃为数不大的钱物用于养家糊口的,较之出于贪图享乐动机的盗窃行为,罪责就要轻些。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具体因素大致有: 1、主观是否存在故意。 2、是否到达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 3、是否属于过失犯罪。 4、是否属于自首或者主动交代尚未知晓的犯罪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