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因此,如果是恶意不还,属于欺骗的话,个人认为是属于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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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特征: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特征: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特征: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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