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4、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针对带薪年休假如何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带薪年假的规定如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就享受带薪的年休假。单位应该要保障职工享受年休假。在规定的年休假期间内,员工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劳动者的带薪年假与其在本单位工作累计的时间相关。首先,劳动者必须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意思是劳动者要在工作的第二年才能开始休年假;劳动者累计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0年的,有5天的年假。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