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注意事项: 1、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 2、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 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须全款购买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的空白期,风险比较大。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兜着。 方式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式就属于二手房买卖了,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包括: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 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 (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买方办理新房产证时缴纳) 营业税:5.55% 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缺点是税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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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手续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义务后,买卖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2、提交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买卖合同等材料; 3、审核提交的材料; 4、符合法律规定的,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手房过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1、买家核实出卖人出示的产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2、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产权处理、交货时间等;3、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三份;4、经有关人员批准后,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手续;5、缴纳税费;6、办理产权过户,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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