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没有买过经济适用房我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但要符合以下内容: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户口需要为当地的城镇户口,且居住时常需要达五年; 2、没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不达标; 3、收入需要满足城镇最低收入标准。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要交以下税费: 1、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经济适用房由买方缴纳。 总之,经济适用房可以买,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需要满足没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不达标、收入需要满足城镇最低收入标准等条件,同时买经济适用房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用。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五年后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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