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加盟方没有违约行为,没有不清楚款项的情况时,特许方应无息退还给加盟方。 品牌管理费 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 特许总部与加盟者之间是有部分费用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最常见的则是用于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1、全国性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在全国或者某个区域全面发布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由总部规划,整体促销,产生的费用由各店分摊。如果广告宣传促销针对的是特许方的产品,则加盟方不须分摊费用。 2、区域性广告宣传 如果是区域性的广告宣传,在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时,可将此部分费用作为约定的内容写入合约并按时收取,做到区域宣传费用由所在区域分摊。很多特许总部是给加盟方区域授权的权利的,即加盟方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发展其他加盟者,而在这个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就只是在区域内各加盟者之间分摊。 3、盟方独立促销 如果针对一家加盟店的促销,则其费用须由该加盟方负担。但是,在特许者独立促销之前,可向总部表明宣传意向,看是否能获得宣传支持,如遇特许总部也有意做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就更好。 首批进货费 如果是做实物产品的话,首批进货的费用也需要考虑。一般会随着加盟连锁体系的合作方式和经营情况来确定首批的进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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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的合同。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认定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的本质特征在于特许人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合同。 特许经营的基本法律特征在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主体身份的独立性、法律关系的契约性、经营模式的统一性和被特许人使用经营资源的许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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