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买卖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均要求原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针对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前的最后一次因转让而交付,此处的“转让”的对象是所有权且无须以有偿转让为前提,此处的“交付”强调的是实际控制,而非观念交付。为了规避承担事故赔偿责任,部分肇事的受让人可能会在事故发生后,将机动车进行虚假转让,将责任转嫁给没有偿付能力的虚假受让人(具体手法:将车辆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提前到交通事故发生前)。另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机动车登记所有权人、前手受让人在明知机动车为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为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还恶意进行转让的情形。如果受害人怀疑存在虚假转让,应当将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的。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的承担方式:受让人。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过户登记不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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