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如何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