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丧葬费的知识内容。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1、《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补助问题的通知》 一、丧葬费的补助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费补助金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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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故意;在客观上偷税行为人实施了隐瞒和欺骗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以达到逃避国家税款目的的违法行为。因此从行为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行为方式看,偷税同欠税有区别。欠税是指纳税人有合理的理由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并经税务机关许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行为。对欠税的行为,税务机关一般采取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欠税税款,对逾期未缴的,从欠税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税款万分之五滞纳金的办法处理,不予以罚款。偷税在性质上与欠税行为不同,因此对于偷税行为人在法律上采取了较严厉的处罚措施。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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