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那么, 2013二手房买卖不过户的风险,主要有: 1、房屋不过户双方均可能反悔随着房价的涨跌变化,由于房价的变动,买卖双方对已交易的二手房最终流产,引发了许多矛盾。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就不存在这些麻烦了。 2、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如果办理了房屋过户,才可能善意取得该房产。 3、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由于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能体现债权关系。但由于双方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对核实物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原出卖人,出卖人仍可以行使房屋所有权人的相应权利,而买房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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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二手房时存在的风险有: 1、房屋产权人错误,导致纠纷; 2、房屋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 3、房屋权属存在争议; 4、房屋的质量问题和使用年限以及其他重大隐瞒事项。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 一、卖方的法律风险: 1、买方迟延付款; 2、买方不能足额付款; 3、房产市场下行时买方毁约。 二、买方的主要风险有: 1、卖方未按约交房; 2、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3、买卖交易无效; 4、卖方配偶声称不知情; 5、卖方不迁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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