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股东会临时会议召开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提议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