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与会计本是一家,审计的对象仅是会计的一部分,会计系统是按照一系列准则要求,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反映加工;而审计系统是按一系列准则要求,以会计系统为基础,对会计信息的确认进行再确认。 (一)审计源于会计一是审计与会计的起源关系密切。会计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生的管理活动,审计则是在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财产所有者需要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其经济责任,从而产生的一种监督活动。最初的审计主要是通过会计资料来审查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是验证会计质量的手段,没有会计无法进行审计,不进行审计也难以保证会计质量。二是审计与会计的客观基础一致。不论是会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都是根据一个单位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即两者反映和监督的都是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三是审计与会计的工作目标一致。会计与审计单位,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维护利益各方合法权益。两者必须协同配合、步调一致,对重大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加以揭露。 (二)审计独立于会计审计与会计的概念不同,且两者又是相互独立的。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依据国际、国内权威机构颁布的审计法律、法规、准则、程序、步骤,对各单位的会计部门等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可见,审计独立于会计。但人们的认识程度与审计高层次的监督地位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权限并不明确。作为审计高层次监督,应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对会计监督部门的监督对象进行再监督;二是对其他专业监督工作的再监督。但现状是当行使再监督职权的审计部门对违纪事实作出处理时,有时会受到会计监督部门及有关人员的干涉,使审计的高层次监督未能体现出来。 (三)审计与会计的关系审计与会计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相互独立;同时随着会计的进展,审计范围也在不断扩展,两者有着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关系,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审计在整个国民经济监督体系中居于较高层次,其地位具有超脱性,而会计有其具体的业务,属于企事业和行政单位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会计是核算中的监督,是基层监督;而审计是宪法赋予的监督,既是一种防弊纠错的批判性的经济监督,又是改进管理,提高效率的建设性监督,它不仅是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监督,而且是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控制的监督,是对财政、银行、税务、统计、会计等部门实行的再监督。此外,从审计与会计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来看,会计同其他诸如财政、银行等专业部门的监督一样,组成审计工作的基础;而审计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会计监督包含于审计监督之中;审计较会计更具独立性、权威性及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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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会计机构不属于独立会计纳税人。其财务并入总行统一会计管理。应根据总行的要求,建立相关的辅助账户和详细账户。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分公司独立会计与非独立会计的区别如下:两者的概念不同;两者的特点不一样。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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