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谎称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是什么行为

2020-11-04 08:42:01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主观上存在过错,明显违背保险合同的诚信原则。 《保险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条文应从投保人与保险人两方面分析效力。首先,投保人请求保险人承担义务的权利,故具有溯及力。此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事故发生获得的赔偿,当事人应当予以退回;若是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因此,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而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并不因解除权的行使而消灭,投保人仍应缴纳保险费,因此不具有溯及力。其次,保险人行使解除权后,其权利和义务的溯及力正好与投保人相反。即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权利不具有溯及力,而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者赔偿的义务却具有溯及力。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效力,因与谎称的效力相同,故在此不作阐述。但是,《保险法》第27条做出例外规定,即第43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条文中有2年的时间限制规定。 投保人未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首先,投保人不能请求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因此对投保人权利具有溯及力。而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并不退还,因此对投保人不具有溯及力。其次,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并不退还,故其解除对保险人权利不具有溯及力。而保险人并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故具有溯及力。 投保人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首先,投保人同样不能请求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故具有溯及力。而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却可以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形式退还给其他权利人,此时具有溯及力。其次,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其收取的保险费应当退还给其他权利人,故具有溯及力。同样,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因此具有溯及力。

展开更多

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谎称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是什么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保险受益人是保险领域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享有保险金领取权能够领取保险金的人。针对保险受益人这个概率,用户需要明确下面几点: (1)保险受益人有两种,一种是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法定受益人。 (2)法定受益人就是《继承法》种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在投保者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产品的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时,符合条件的法定人需要一起去办理保险公司支付的理赔金,每一位法定受益人所获得保险金额一致。 (3)指定受益人由投保者直接指定,且符合被保人的意愿,被保人身故后指定受益人可直接领取理赔款。 (4)指定受益人的效力大于法定受益人,在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法定受益人不可领取理赔款。 (5)目前的保险产品大部分支持保险受益人变更。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