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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0 回复
土地出租的情形很多,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标的物具有复合性,即不仅包括土地使用权,还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当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同时,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随之出租。土地出租一般是同房屋租赁结合在一起的,单纯的场地出租行为在整个土地使用权出租市场中比较少。
针对土地出租的种类及对象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主要可以分为:土地权属争议,其中又可分为土地所有权争议和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侵权争议、土地合同争议和土地相邻关系争议。
张神兵律师
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土地使用权注销,也是需要依法进行注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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