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认定上班时间第十五条工作时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上下班时间不算工作时间。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界点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