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产品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电子产品的三包服务有非常详细的规定:一、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二、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三、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四、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五、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电子产品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最重要的主体是消费者,保护的核心则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指的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