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是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针对没借条!我借钱欠条还不上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一方借钱不还且没写借条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对方还款或及时向法院起诉,并通过提供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来举证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
首先与借钱的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当然可以起诉,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诉求,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是有力的书证。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的。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