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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上班途中??正常行驶被对面一辆大货车撞倒在地??后来在医院检查了一番???是轻伤???住了四天院花了四千元就出医院了??大货车入的是全险???保险公司会理赔???能理赔多少

2019-12-12 18: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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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律师

2019-12-12 回复

专业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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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爸爸在上班途中??正常行驶被对面一辆大货车撞倒在地??后来在医院检查了一番???是轻伤???住了四天院花了四千元就出医院了??大货车入的是全险???保险公司会理赔???能理赔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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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出,但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如果你不是交通事故责任人,是没有垫付医药费的义务的,因此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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