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律师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并尽可能选择非本市或外省司法鉴定中心或鉴定所进行鉴定; (2)为避免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到医院或委托律师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并封存主观病历(如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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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 2.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当事人和机构:法院委托;卫生行政部门移交;患者本人;死亡患者的近亲属;医疗机构。 3.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5.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的问题有: 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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