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哪些情形可以反悔,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的情形: 1、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反悔重新协商; 2、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反悔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分割。
1、夫妻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如果还未离婚的,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重新进行协商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2、夫妻协议离婚后可以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在登记离婚手续完成后,发生法律效力。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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