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案件除了收集哪些证据才能作为证据起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身份证据; 二、婚姻关系证据; 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四、子女抚养证据; 五、家庭财产证据; 六、双方经济状况证据; 七、住房情况的证据; 八、需要经济帮助证据; 九、无生育能力证据; 十、证明曾提起过离婚诉讼的证据; 十一、离婚损害赔偿证据。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 (三)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骗婚的证据; 4、包办、买卖婚姻的事实、证言,物证;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婚后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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