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造成人轻微伤保险公司如何赔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垫付,发生交通人伤事故,肇事车辆有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伤者救助费用。没有交强险,逃逸或者不够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事后再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划分主次责任的具体情况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3.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