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针对房产继承公证书的审核流程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继承房产公证流程如下:1、房屋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填写公正申请;3、房屋测绘;4、继承登记;5、领取离房屋继承的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6、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审核的流程是: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填写申报审批表,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