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后彩礼与三金如何处理?

2023-04-05 11:00:22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5 回复

专业分析:

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你提供的材料只能给你做这么多分析,要知详情可电话咨询本人。

展开更多

针对离婚后彩礼与三金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林文科律师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三金与彩礼一样,属于已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所以一般都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所有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男方是可以要求归还三金的。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彩礼一般是归女方所有的,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