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物权法》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担保人(保证人)是否要还款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就没有先诉抗辩权的权利了。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针对多人联保后第三人为其中一人担保,能否认定判决书银行借款时甲乙丙丁4户联保,问:张三能否是甲乙丙丁的连带担保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医保药品分甲乙丙三大类。甲类药品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当地医保比例报销(100%);乙类药品需要个人先行支付10%金额后,剩余90%金额可以进行门诊45%统筹和慢病90%统筹;丙类药品100%自付,不可统筹。
甲乙丙丁后面是戊己庚辛壬癸。这是天干,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文字计序符号,就跟现在的一二三四一样,主要用于天文历法。天干一共10个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循环使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