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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的立案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具体立案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必须是夫妻一方本人。 2、要有明确的被告,离婚案件中被告只能是夫或妻一方,不能为第三人,所以,离婚案件中的对于婚外情导致离婚的,如果主张过错损害赔偿,不能把第三者列入被告; 3、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履行某种义务,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损害赔偿等;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写明导致离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通常简要陈述即可,开庭时再说细节。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管辖问题是立案中最难的部分,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都由一审法院管辖,不能到中级法院立案。其次,离婚案件,通常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被告在哪住,就去哪起诉。如果被告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起诉材料,要交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复印件和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还有证明管辖权的证据材料。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可同时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提起离婚诉讼应满足下列条件: 1、提交材料齐备、合法、有效。主要包括书面起诉状、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2、原告必须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离婚诉讼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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