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针对需要带什么证件办理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证据包括个人完整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领取离婚证前应当经过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是三十日。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需要的证件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另外,双方当事人还需要携带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军人办理离婚登记还需要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