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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的贷款分配如何处理?

2022-09-25 14: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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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5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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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后贷款离婚房产,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偿还给银行的贷款为共同债务。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为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于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的分配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款的情形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协商进行分割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一方父母出资再婚前购买房产的情形,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的,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一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分配的原则请参考上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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