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1、受害人。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起诉哪些人? 1、犯罪嫌疑人。犯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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