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报批时应当附具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以及未予采纳的理由。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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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规划线网:城市轨道交通29条,市域铁路7条。此轮优化是为深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切实强化成德眉资同城化区域轨道联系,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进一步衔接铁路枢纽总图重大调整,适应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大港区空间格局优化与功能调整,实现客流密集区域的轨道精准覆盖,深化产业功能区的轨道交通服务。
进行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是环节道路交通压力。实行“公交优先”政策,发展立体化的快速轨道交通是作为解决日益恶化的城市交通的主要途径。城市化带来的交通问题:交通拥挤。交通事故。能源问题。环保问题。土地消耗。城市美学。轨道交通的优点:运量大。速度快。(绝对)能耗低。污染小。可靠性强(安全准点)。舒适性佳。(相对)占地面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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