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在99年9月份被丈夫第二次起诉离婚,当时我收到起诉书准时去了法院,应该怎么走程序去办离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首部。应当写明标题即“离婚起诉”,并写清楚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基本情况。如果当事人由委托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年龄、职务住所等情况。 2.离婚请求和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即简明扼要的向人民法院写清离婚请求,写明要求离婚的原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并可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以说明自己的诉讼请求。 3.证明人姓名和住址,证据和证据来源。 4.列明财产情况、财产清单及自己对财产的处理意见。 5.说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宿情况,以及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额、方式和期限。 6.写明离婚起诉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不到庭,无法定离婚理由,法院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可以6个月后再起诉。 离婚诉讼没有次数限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应当在判决不准证婚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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