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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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产权证是否齐全;合同是否规定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风等条件,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共享面积;面积确认和差异确定;付款方式及期限;卖方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房屋交接;产权登记。
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注意一下事项: 1、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这关系到买方是否能取得房产证; 2、合同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不能与开发商随意签订合同,以免陷入纠纷; 3、确认房屋的建筑面积和质量; 4、确认违约责任,不能要求买房承担不公平的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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