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①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②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③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④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⑤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所有的民事附带民事案件都可以作为被告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对民事部分上诉。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原告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委托代理人; 2.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3.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 5.有权要求和解或者撤诉; 6.对判决不服,有权对民事部分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范围包括:刑事被告人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