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档案和身份证不一致,怎么办?可以让单位出具《关于制止和纠正》?

2023-08-26 08:29:56
推荐答案

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26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可以让单位出具这样做的依据。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规定:(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为进一步让你心中有数请看以下内容: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号)规定:“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函〔1993〕67号)规定对于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照职工管理权限与户口管理权限批准认定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对于需要更改居民身份证的要抄送职工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 - 1999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文对职工出生日期作出了新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今后各地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当按照劳动保障部新的规定对职工的身份证和职工档案同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职工的退休年龄准确无误。

展开更多

针对档案和身份证不一致,怎么办?可以让单位出具《关于制止和纠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按人事部文件规定, 一、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其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 二、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同干部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其退(离)休等手续时,应会同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后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同时抄送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或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三、凡在公安部发布《关于在全国实施居民身份证使用和查验制度的通告》之前已办理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其出生日期的认定及年龄的计算,均以办理退(离)休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档案的记载为依据。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到了退休年龄身份证与档案不符时的年龄确定办法是: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