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把人打伤,打人者不承认,可以结合其他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针对打人者打伤对方不承认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方打人不承认,警方可以通过讯问嫌疑人、询问被侵害人、传唤其他证人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也可以在现场进行堪验检查等方式确定打人者是谁。
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证人只是证据的其中一种,如有其它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打人的也是可以的。证据并不拘泥与一种形式,可以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