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征收依据。一、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列举了六种:(1)不符合生育规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2)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和间隔要求,但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3)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但不符合生育间隔要求的;(4)非婚生育的;(5)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6)违法收养子女的。 二、计征方法及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以市或区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征。居民年实际收入高于上述基数的,以其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 社会抚养费按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对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分别计算。 (一)符合规定,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征收基数的四分之一计征。 (二)不够间隔,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征收基数的二分之一计征。 (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征收基数的2-5倍计征。
针对天津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哪些公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前述法律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根据当地人均收入、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以及违规情节综合考虑,确认具体的征收数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