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主要准则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角度,并衡量双方抚养条件来综合判断.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针对离婚后怎么判决孩子抚养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父母要求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其生活,一方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之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
离婚孩子抚养权应该按如下规定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