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书面申请;(二)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外立面效果图;(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用地许可阶段未提供的核准、备案文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属于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建筑物的权属证明;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说明材料和技术依据;属于居住建设项目的,还应当提交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及物业用房核定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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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的情形可以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进行认定。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则可以认定为废标。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的情况。
借条格式: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借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借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借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借条的正文要写清借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要署上借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借条则需署上立借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最好一式2份,两方签字;写清币种,大小写都要写,必要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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