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针对并且和他协议离婚达不成一致,孩子归我的可能性有多少,婆婆帮助照顾孩子会有助他争到孩子抚养权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婆婆是否会和媳妇争孩子抚养权,这是一件很主观的事情,通常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有一方仍存活,那该子女的抚养权仍归存活的父或母。除非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都已不幸去世,才会让有负担能力的婆婆对未成年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肩负抚养的义务。所以只有未成年子女不幸双亲去世,婆婆才能争取抚养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