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就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只要该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不违法,就是有效的。 以下是离婚房产分割过户所需的费用: 1、税类: (1)契税: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2)印花税:房地产权属证书每本5元。 2、费类: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每件550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按每套房屋40元交纳登记费。 (2)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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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是有效的。但一般还需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若为协议离婚,且房产分割属于离婚协议的内容,还应当满足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等条件,该协议才生效。
房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要视该协议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而定。如果存在签订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该分割协议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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