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情况,合同为包干价,按说是风险各自承担。但因为你工程主要材料翻倍上涨,确属无法预计的情形,另外由于你工程所在地在江苏,而我印象中江苏省有主要材料超过原价格5%以上部分,业主需要考虑补足施工单位超出的成本付出的说法,具体需要进一步研究。我曾经经历过一次诉讼中出现工程价款司法审计的情况,对涉及到工程的司法审计有一些了解。至于你说的是否可撤换律师,你是委托人,合同范围内的情形你都可以解除合同,且该律师如果确实属于你说的情形,实为对当事人的不负责,建议你找更加有经验的律师帮助你,甚至追究他的部分责任。我所在律所以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服务为专长,尤其是针对施工单位。如果你觉得合适,我们可以谈一下基本情况,然后在我们全面分析整理的情况下再由你确定接下来选择哪种办法。
针对因材料变轻, 施工方打官司, 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工程价格上涨, 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合同里约定材料价格不作调整时,那就不能调整,但是合同履行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幅超过承包人签订合同时所能遇见的风险范围,可依据情势变更原则予以调整,如不调整,有失公平。
当事人可因原材料价格暴涨解除合同。前提是原材料大幅度上涨是供货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因为此时继续履行合同会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