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市和区、县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鼓励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举办有助于残疾人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残疾人在职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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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有:1、税收优惠,例如残疾人提供的劳动,免收营业税等;2、减免优惠,例如残疾人开店等,减免登记费等;3、企业等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等等。
国家对于企业用残疾人在税收方面有优惠政策。企业雇用残疾人用工的,可以免收企业的营业税。同时对单位雇用残疾人用工的,税务机关会根据单位具体雇用的残疾人的人数,按照一定比例退增值税。对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我国税务机关也会有所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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