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因此,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针对结婚证丢失复印件怎么办离婚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去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现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