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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国标GB19522— 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经检验,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即属于饮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国标GB19522— 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经检验,大于80mg/100ml即属于醉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
酒驾醉驾是以驾驶人驾驶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值来认定的,达到20mg/ 100ml,未达到80mg/100ml的,属于酒驾,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则属于醉驾。酒驾的,应当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驾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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