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等共同财产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割,自协议达成后生效,但是一定情况下协议可以撤销: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夫妻协议后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进行变更,即对于夫妻的共同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使先前的协议归于无效。
针对老公父母离婚协议说明房产是老公的,但事实并未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这属于我们共有财产,应该是无效的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祖父母的房产,一般没有特别明确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祖父母明确了房产只归一方所继承的,则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婚姻效力时,不进行分割。在实践中,继承祖父母的房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般的普通人没有明确的约定。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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