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辞职赔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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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职工辞职的补偿金规定:职工主动辞职的或职工严重违纪被辞退的,没有补偿;职工因单位的严重侵权行为而辞职的,则补偿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职工被非法辞退的,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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