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属于克扣工资

2022-04-22 14:03:37
推荐答案

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2 回复

专业分析:

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克扣”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等……。因此,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订的扣发工资的规定,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旷工3天或3天以上的,企业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属于合法有效,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将处于失业状态,相比较扣发工资而言其惩罚程度明显较轻。根据举重以明轻原则,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旷工3天或3天以上的,企业可以扣发全月工资”也应当合法有效。 再次,从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来说,如果认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扣发工资的规定无效,那么势必导致企业选择更为严厉的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来加强其经营管理权,此与劳动合同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立法目的相悖离。最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的高低与其所从事工作的临时性、替代性和技术性有密切的联系。用人单位针对某些重要性岗位的工作人员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将扣发全月工资,此与合同法的违约责任相类似,并不违反公平原则。

展开更多

针对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属于克扣工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借口没有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的克扣,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行使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行使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范本下载推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