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享有以下权利: 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即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的权利。 二、调查结果确认权和核准权,即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必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农户有权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 三、知情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3、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国土资源局应将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四、听证权,主要包括: 1、申请预征听证权,土地征收前,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2、补偿方案听证权,农户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有权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听证申请。 五、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六、补偿标准争议权,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被征地农民有权提出协调申请;有权提出裁决申请。
针对农村预征地农民在征地补偿程序中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内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