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针对分公司需要什么资料有没有办营业执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名称核准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供: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定代表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提供以下材料: 1、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2、《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 4、公司章程。 5、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材料主要如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许可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