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方面,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以重庆地区1996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为例,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社会统筹,即单位缴18%那部分汇入社会养老金的大池子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缴8%的那部分的累积。它所提供的养老金往往是最为基础性的保障,只能解决最为基本的温饱问题。
针对重庆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申领问题怎么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申领手续。 参保人员在到达领取年龄前三个月内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村(社区)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2、收集填表。 由村(社区)协办员收集参保人员申领材料,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以下简称《待遇核定表》)并上报劳保事务所。 3、初审上报。 4、复核确认。 由区县经办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同时核清到龄人员个人账户累计余额,计算养老金支付金额。 5、核定支付。 区县经办机构应在每月25日前将待遇支付明细清单和资金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提供给开户银行,银行应于次月7日前将支付金额划入待遇领取人员的实名存折。 6、反馈录入。
1、参保缴费的青年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1)中年人员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且未间断,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补足到15年;对没有选择补足到15年的,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中年人员在开展试点之年未参保缴费或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后有间断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允许一次性补足到15年,只能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